湖北石首市湘鄂赛鸽中心2023年第三届秋季比赛规程
(草案)
主办单位:石首市湘鄂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石首市信鸽协会
湖北省、湖南省国家一级裁判和鸽友代表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出生28天-60天的健康幼鸽,必须佩戴一枚中国信鸽协会发放的2023年正式统一足环,以实名制注册参赛,(鸽主交鸽时可在自己的姓名前加鸽舍名称,凡外籍足环需经中鸽协备案方可参赛)。本棚拒收非正规环,拒绝任何协议鸽。
3、本中心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凡交鸽前已接种疫苗的,须在交鸽时予以说明以便本棚备案或做相应处理(注:凡有重大疫情地区的参赛鸽恕不接受)。
4、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因素致比赛不能进行,本棚按每羽200扣除饲养费。报名费、参赛鸽均退还给鸽主。
5、鸽友将幼鸽交入本中心时,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并即时生效,双方应自觉履行本规程条款。
二、参赛方法
1、每羽报名费800(含饲养费200)。训放65公里后,缴费探视,如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无法组织鸽友上手,我们将实行视频探视(外省鸽友可以视频探视),若有伤残或丧失飞行能力的信鸽,退还报名费。
2、预订金每户800、65公里探视交费预订金转为报名费,65公里如鸽主名下无鸽,预订金全额退还(交预订金送全国统一环10个,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3、参加交纳预订金,该户名下所有参赛鸽均可获得幸运奖资格。在决赛的录取有效名次后,另加30名幸运奖各奖800。(注:未交纳预订金者无效,名次顺延)
4、封棚日后一星期,每户名下须缴纳预订金800,不缴纳预订金、公棚有权屏蔽该户名下所有参赛鸽信息。
5、如鸽主在收费站规定的时限内未办理缴费手续,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所缴纳的饲养费及预订金将不予以退还,本中心将未缴费赛鸽公布至官网,并剪环处理。
6、收费期后又归巢的赛鸽通知鸽主,可以选择放弃本届比赛,也可联系本公棚交清报名费后,继续参加之后的比赛。
7、交鸽时间:2023年2月—2023年6月。
8、外地参赛鸽均可直接用大巴托运至石首汽车站,周边县市也可以联系本中心上门接鸽,但需提前通知本中心接鸽。
三、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1、本届比赛设立200公里、300公里、480公里、小团体赛、大团体赛、鸽王赛。
2、第一关热身赛:200公里(±15公里)(湖北宜城)放飞时间:2023年10月上旬。
3、第二关预赛:300公里(±15公里)(河南新野)放飞时间:2023年10月中旬。
4、第三关决赛:480公里(±15公里)(河南襄城)放飞时间:2023年10月下旬。
四、团体赛
每6羽一个小团体(交鸽时足6羽为一个小团体)6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编A、B、C、D....以此类推,交鸽12羽具有大团体资格,12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65公里训放结束7日内同一名下参赛鸽主自行确定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并报至本中心确认(电话编组不予受理),不在同一名下的不得互换或并组。如分组确定期限内参赛鸽主未进行分组,则本公棚以电脑自动排序分组为准。团体名次(两羽起计)以决赛获奖有效名次内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决赛获奖名次先后排名,并及时在中国信鸽信息网上公布。
五、指定赛
1、单羽赛:以单羽参赛鸽参加常规赛或多关赛的成绩排列名次。
2、多羽赛:以同一参赛人名下的两羽(含)以上相同数量的参赛鸽编组参加常规赛或多关赛的成绩排列名次。
3、单场赛:以单羽或多羽(组)参赛鸽参加多次(场)比赛的成绩排列名次。
4、多场综合赛:以单羽或多羽(组)参赛鸽参加多次(场)比赛的综合成绩排列名次。
5、育种技能赛:在参赛鸽出生60天内报名参赛。
6、养训技能赛:在多场综合赛首场比赛前(包括单场赛前)报名参赛。
六、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1、第一关200公里热身赛,录取前2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1—20名:各800。
2、第二关300公里预赛,录取前2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冠军:5000, 亚军:3000,季军:2000,4—20名:各800。
3、第三关480公里决赛,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冠军:5万整, 亚军:3万整,季军:2万整。4—20名:各6000,21—N名:各4800。如65公里收费归巢缴费不到1500羽(保底录取名次120名);超过1500羽,每超10羽增加一个名次,以此类推。
4、小团体赛录取前8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1—3名各2000,4—8名各1000。
5、大团体赛录取前8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1—3名各5000,4—5名各2000,6—8名各1000。
6、三关鸽王录取前1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亚军3000,季军2000,4—10名各1000。
六、汇款方法
饲养管理费和报名费汇入以下账户:
1、建设银行卡号:6217 0026 6000 0578 768 户名:花小方
2、邮政银行卡号:6221 5052 0000 6112 231 户名:花小方
3、支付宝转账卡号:13872426095 户名:花小方
4、微信转账卡号:13872426095 户名:花小方
七、鸽王评判标准
三关鸽王成绩以热身赛、预赛、决赛成绩分速相加,分速高者为胜。如分速相同,按决赛的第一羽归巢在前为胜。
八、竟赛方法
1、本届比赛执行《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细致做好各项竞赛工作。
2、热身赛前0—100公里训放不少于12—15次,并在互联网上及时公布。如参赛鸽在2023年6月1日前发生病亡、游棚、丢失等情况,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本中心不负责赔偿赛鸽。
3、参赛鸽在训养及比赛期间,任何时间段发生丢失、游棚、病亡等情况属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负赔偿责任。
4、比赛成绩以电子扫描系统排序,并经当值裁判长确认无误签字盖章后,方可有效。比赛时赛鸽尚未归巢前,若遇电子扫描计时器出现故障,则结束比赛,奖金由上笼赛鸽均分。
5、第一关和第二关比赛,有效录取名次鸽,报到期均为当天放飞开笼到日落一天此。第三关比赛录取有效名次鸽,报道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的次日日落结束。如决赛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含团体)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参加决赛的上笼鸽均分(不包括获奖鸽)。第三关决赛上笼参赛鸽将采用防揭动密封不干胶封环,第二日归巢鸽防揭动密封不干胶条完好,承认其成绩:缺失或有揭动痕迹或破损,取消该鸽成绩。
6、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剧的原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主办单位将退还鸽主报名费。
7、以上比赛如遇不良天气或其它情况,本棚有权调整比赛时间(顺延或择期举行),届时鸽友可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通知或电话咨询相关信息。
九、获奖鸽、归巢鸽归属方法
1、决赛前1—N名有效获奖鸽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其中10%作为拍卖费用开支)请获奖鸽主提前备好血统书。
2、所有流拍鸽鸽主按起拍价40%领回,如拍卖结束后7日内鸽主未来领取,视为放弃,鸽子由公棚处理。
3、拍卖底价:
(1)冠军8000,亚军5000,季军3000,4~20名1000,21-N名800。
(2)三关鸽王。冠军5000,亚军3000,季军2000,4至10名1000。
4、如获奖鸽在拍卖会之前病亡或意外未能参加拍卖,本公棚按起拍价格的50%予以赔偿。
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石首湘鄂赛鸽中心,仲裁权归石首市信鸽协会.
湖北石首市湘鄂赛鸽中心2023年湘鄂杯竞赛规程
细则如下:
一、“湘鄂杯”竞赛于2023年秋季第三关决赛进行。
二、“湘鄂杯”为本中心特定环号段2023-17-0260001 至2023-17- 0261000 按65公里收费站归巢特比环号名单,每羽收费200+报名费800(共计1000)。本中心特比环每枚5块,需要的请联系张平13872280529,10枚以上免费邮寄,少于10枚邮费自付。
三、名次、奖金、比赛规定
1、65公里收费站回来存棚特比环,交清特比环200,按存棚的交费特比环总羽数,百分之十录取名次,前十名发奖杯。
2、奖金分配
冠军20% 亚军15% 季军10% 4—N名均分45%
四、比赛规定
1、特比环比赛时间为第三关决赛480公里,与本中心参赛鸽同时进行,报道时间为两天有效(当天放出至第二天日落为止)
2、决赛、特比环在有效时间内,没有特比环归巢,由特比环决赛上笼均分所有奖金,如果名次鸽未报满,除有效名次鸽应发的奖金外,剩余奖金由上笼鸽特比环均分(含有效特比环名次鸽)。
五、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石首湘鄂赛鸽中心,仲裁权归石首市信鸽协会.
湖北湘鄂赛鸽中心
2022.12.28